2010
级法律硕士期末考试安排(英语口语)
考试时间:
2011
年
1
月
6
日
(
周四
)8:00-12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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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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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考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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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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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1221187-10012212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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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3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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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1221296-10012214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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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4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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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1221404-1001221510,0901221075,0901221317,09012214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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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4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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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1221511-1001261661,0901221088-09012212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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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2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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俄语一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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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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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
级法律硕士期末考试安排(法律英语)
考试时间:2011年1月13日(
周四)8:30-10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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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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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生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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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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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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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1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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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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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2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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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2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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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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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4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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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3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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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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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2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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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4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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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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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2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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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5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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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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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2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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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6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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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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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3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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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7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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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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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3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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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8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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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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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1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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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9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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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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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1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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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硕10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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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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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3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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俄语一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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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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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安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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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笔试班级安排为外语上课分班安排。
10
级硕士研究生英语口语考试说明
(昌平法硕考生适用)
1. 请考生务必于每场考试前15分钟到备考室,考试开始后未入场者不得参加考试。口语考试按学院、所选课程等分考场,每个考场由1名考官主持、按3名考生为一组进行。
2. 每组考试时间为10-12 分钟,进入考场后在考官处抽取题目。
口语考试由二部分组成:第一部分:每位考生向考官通报姓名、学号,约1.5分钟。
第二部分:小组讨论
昌平法硕学生:三位考生从法律英语口试题中抽取一道试题进行讨论,约6分钟,学生应该就讨论问题提出个人观点。
3. 考核要点: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口头表达能力,以及传达信息、发表意见、参与讨论和进行辩论等口头交际能力。
4. 评分办法:口试成绩满分为20分,昌平法硕学生的一个题目占20分。教师应注意确保成绩符合正态分布规律,避免出现成绩过分集中于某一高分段或低分段。
5. 评分标准:考官在考试时根据考生语言的准确性、语言范围、话语长短、连贯性、灵活性和适切性等方面进行考核。具体标准如下:
(1)准确性指考生的语音、语调以及所使用的语言和词汇的准确程度。
(2)语言范围指考试使用的词汇和语法结构的复杂程度和范围。
(3)话语的长短指考试对整个考试中的交际所作的贡献、讲话的多少。
(4)连贯性指考生有能力进行较长时间的、语言连贯的发言。
(5)灵活性指考生应付不同情景和话题的能力。
(6)适切性指考试根据不同场合选用适当确切的语言能力。
6. 本次考试请各位考生根据考试名单安排,
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候考。监考教师组织考生签到并安排分组,分组后发放口语考试答题卡,并指导学生填涂,
请学生自带2B铅笔、学生证、身份证。
7. 考生口语考试结束后,请考生请迅速离开考试地点,不得与备考同学交流,否则双方都以作弊论处。
8. 考试结束后,监考教师将考生签到表与题签等交回考务办公室(教学楼414)。
10
级硕士研究生英语考试考生须知
1. 考生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明(包括学生证及身份证,缺一不可)于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。
2. 考生入场后请间隔做好,并将学生证和身份证放于座位左上角,以便监考教师查验。
3. 因考试须填涂答题卡,请各位考生务必携带2B铅笔及签字笔入场。
4. 考生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填写姓名、年级、学院、英语班级。答题卡上的
学校代码不填,学(考)号处填写学生学号,试卷类型分A、B卷,用2B铅笔填涂;示例:学号 0801010001 A卷
5. 考试期间禁止携带通讯工具以及电子词典等学习辅助设备,如在期间发现考生接听电话、收看短信、查看词典等,一律按作弊处理,学位课成绩以0分计算。
研究生外语教研室
2010年12月
法硕学院教学科研办
2010-12-27